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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小張在XX公司建筑工地做小工。一天下午,小張工作時被水泥磚塊砸傷腳面,到醫院拍片檢查趾骨骨折。小張申請工傷被工地項目部組長拒絕,于是來到當地人社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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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基礎建設大量投入,各類建筑工地大量招用農民工,而建筑工程轉包、分包現象普遍存在,農民工進場施工多是小班組長直接招用,工資多是口頭約定,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維權存在困難。那么農民工如何維護自己的工傷權益呢?主要是要盡可能地搜集保留兩方面證據:
1-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的最直接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通過銀行轉賬發放工資的可到銀行打出轉賬記錄,轉賬賬戶的戶名可直觀反映發放工資的用人單位名稱。通過微信、支付寶發放工資的,通過微信、支付寶用戶名稱,輔助其與用人單位關系的其他材料可以鎖定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
3-保險參保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取參保證明;參加商業保險的,可調取保險公司的參保證明。
4-如果找不到直接證據,通過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通話記錄、錄音錄像、考勤表、登記表、證人證言等輔助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同樣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
1-發生事故傷害后,最好第一時間現場拍照,有條件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尋找目擊證人,留好證人證言。
2-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及時報警。分清事故責任,有利于工傷認定工作的開展。
廣大一線工作的農民工一定要有維護自身工傷權益的法律意識,手里只要有了證據,即使用人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申請,自己也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權益同樣能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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