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8515009
7月1日起本市將調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標準
本市將從7月1日起調整失業保險金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一、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本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第1-12個月支付標準為2175元/月;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為1740元/月;延長領取支付標準為1510元/月。
二、調整工傷保險三項待遇標準
本市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對2022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致殘或因工死亡人員的工傷保險三項待遇標準進行調整。
傷殘津貼
2022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且致殘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在2022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一級增加452元/月,致殘二級增加417元/月,致殘三級增加394元/月,致殘四級增加362元/月。調整后的傷殘津貼最低標準為:致殘一級9276元/月,致殘二級8643元/月,致殘三級8124元/月,致殘四級7592元/月。
生活護理費
2022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且經確認生活不能自理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在2022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調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394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315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傷人員增加236元/月。調整后的生活護理費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09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87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655元/月。
撫恤金
2022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2022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98元。
轉自: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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