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8515009
12月12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發布
《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
自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試點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
所謂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國家政策支持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個人自愿在特定賬戶存一筆錢每年不超過12000元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到達退休年齡時又多一個養老金來源、
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與普通銀行理財或基金、商業保險不同個人養老金繳費可享受延期征稅的優惠政策
為推動個人養老金保值增值通知要求優化產品供給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
基礎上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
通知還增加了提前領取情形除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外參加人患重大疾病、
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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