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省市計生條例的修改,HR又開始糾結“三期女職工”的產假問題。
產假要怎么休?產假工資怎么發?生育津貼如何領……
今天一起來學習一下。
2022最新版產假標準
2021年各地逐漸修改《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增加了產假&陪產假的天數,具體可以查看下表:
產假、產檢假等相關假期怎么休?
先來明確一下,女職工懷孕后的所有假期有哪些?
這些假期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必須享受的假期,單位無權剝奪,另一類是如工作許可、單位同意,可以請的假。
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產假的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前檢查假: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關于產前假的規定每個地區有所不同。
相關法律規定: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 第十條:
在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時工間休息,工間休息時間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并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從事夜班勞動;對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還應在其工作場所設休息座位。
哺乳假: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相關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二、如工作許可,單位同意,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這里僅限于部分地區,具體可查看當地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對產前假工資待遇都有規定,女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的產前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相關法律規定:
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勞險字〔1982〕2號):
中指出“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即懷孕女職工在休保胎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照病假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產假工資應該怎么算?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工資: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計算提醒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復支付工資了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采用就高原則,用人單位需要補差額發給個人
一、產假工資怎么支付?
(1)產假工資領取前提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于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若低于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
而對于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的。
(2)重要提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舉個例子:
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該員工在企業的月平均工資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7500元,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克扣。
二、生育津貼申領規則是什么?
(1)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x乘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2)生育津貼領取的要求是什么?
大部分城市想享受生育保險福利,都需要連續繳納生育保險一定時間(一般是12個月),而且部分地區連補繳都不算連續繳納。還要求在一定時間內申領生育津貼,過期就領不到了。
可以說這個標準是非常嚴格了。
但是,近年來,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險的連續參保門檻,以及延長可生育津貼領取時間。其中廣東最新規定,享受待遇不再受參保滿一年期限制。
(3)生育津貼怎么領?
生育津貼申領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職工自行辦理生育保險備案、申領手續,自行到銀行領取生育津貼的。
有的地方是單位辦理生育保險備案手續,社保中心將生育津貼打在單位賬戶,由單位進行發放。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十問十答
(1)符合哪些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且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產假工資需要繳納個稅嗎?
生育津貼不需要繳個稅,其余產假工資需要扣繳個稅。
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辭職后生育保險待遇還有嗎?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一般為1年左右)
已辦理參保備案,并在當地生育
符合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4)勞動者未婚先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不可以享受保險待遇。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生育保險待遇的享受對象必須是合法婚姻者,必須達到法定婚齡,并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理了合法手續,并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
故未婚先育不符合《婚姻法》有關合法婚姻的規定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流產費用可以報銷嗎?
女職工的流產后分不同的情況:
如果女職工流產后不能依法出具當地計劃生育證明、流產證明,比如未婚先孕并流產的,其流產費用就不能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若流產女職工能出具領取生育保險金必要的證明,流產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流產期間無法工作,其經濟收入會受到影響,本著保護女職工健康的原則,生育保險基金應當支付女職工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6)在非定點醫院生產,能領生育津貼嗎?
在非定點醫院生產,生育醫療費不能報銷,生育津貼可領取。
(7)產假期間暫停工資,等津貼下來再發,合理嗎?
不合理,產假期間單位應當正常發放工資,待生育津貼報銷下來后,如果生育津貼高于產假工資,單位要補足差額。
(8)產假員工的工資是只發放基本工資,還是全額發放?
需要全額發放。依照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后,就應當按時向勞動者發放工資以及繳納保險,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以及績效獎金、法定補貼等部分。
(9)產假是說休98+30(有證明)天,但是只有98天社保支付津貼,其余30天的津貼由企業承擔嗎?
98+30是正常的產假,難產、多胞胎等情況產假天數會增加,津貼申領的時候都會算進去,都叫津貼,都是由社保機構正常發放。
(10)生育保險待遇除了生育津貼以外還包含哪些?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包括: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確定的產假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 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 42 天產假。另外生育津貼是產假工資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重復享受。
生育醫療費用
指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規定的 產前檢查及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的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 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 發生的醫療費用。
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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